做外贸有时候真是闹心,特别是货已发出,但款还没收全时,那真是提心吊胆各种煎熬。下面列举一些“客人”想要赖账时的常用伎俩,在这些情况出现时,请大家提高警惕、小心防范。 在没有获得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只支付一部分钱款 尽管双方事先已经议好了价,但买方只会付一部分钱,然后表现得似乎这些就是他们要付的全款。他们认为出口商会较终妥协,接受这笔“全款”。 这是老赖常用的一种伎俩。 推说损失了大客户或在等待客户付款 这也是一种常用伎俩,声称损失了大客户,因此付不起钱了。还有个类似的手段:买方表示,只有当他们的客户购买了商品,他们才能向卖方付款。 破产威胁 这种伎俩经常在老赖拖拖拖、我们催催催的情况时出现。 他们往往强调,如果卖方坚持要求付款,他们只能选择破产,摆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样子。 出售公司 买方更常用的圈套之一是,承诺一旦他们把公司卖掉,得到足够的资金,就会立即付清未偿款项。这一策略利用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信奉的理念:还清过去的债务是公司所有者的个人责任,此外还利用了中国出口企业对海外公**的不熟悉。 如何防止跌入外贸陷阱,防范坏账损失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 客户是企业的财富来源也是主要风险来源。因此,在办理出口贸易前必须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如果本企业的力量不足以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时,应委托开户银行或专业机构进行客户资信调查,以便作出是否成交该笔业务的正确判断。 订立购销合同 通过资信调查,确定买方信用可靠后,应与买方签订完善的购销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交货时间和方式,运输条件和包装要求,付款期限和方式,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争议解决方法和仲裁等条款。 企业的财务部门应对买方出具的付款票据进行严格审查 应通过银行查询来确定票据的真伪,出口货物应尽量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减少非信用证结算方式。 外贸企业在未确定买方提供的付款票据是否真实有效时,不应向买方发货,更不应赊销产品 广州外贸客户 “找货主”是帮助国际货运企业寻找客户的有效查询工具。通过对中国所有进出口企业海量的走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让货运代理企业精确的了解:货主走货航线、走货规模、走货类型。与货运代理企业的自身优势相匹配,利用贸易大数据做到精准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