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利申请是中国专利申请的主力军,然而在中国将专利申请、**应用、**维权做的好的少之又少,大部分企业在**的技术创新上应当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近几年以来,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年年增长,但在申请专利过程中还是缺乏经验的多,经常掉入几个误区: 误区一:*的成果不需申请专利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是一种垄断权,*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 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就授予谁。 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 误区二:投入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一般来说,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上市的产品,也不一定就是一个成型的产品,只要想法切实可行,申请人便可着手撰写申请文件了。如果等到您的产品投入生产后再开始申请专利,可能就为时已晚了,因为即便你侥幸获得了授权,**也始终处在不稳定状态。当有人侵权时,你提起诉讼,侵权人也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不但打不赢官司,而且之前为申请专利所做的努力也付之东流。 误区三:**产品改进不重申 很多人以为**成功申请下来后,便可以万事大吉。在后期开发出新产品或是做了新改进后,也不懂的继续申请专利。这种错误的认知将会酿成不良后果,比方说当他人对此改进技术申请了**,就会反限制原**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从而导致原**权人一不留神就成为侵权人,丧失原本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四: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 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沈阳企业进出口数据查询 “找货主”是帮助国际货运企业寻找客户的有效查询工具。通过对中国所有进出口企业海量的走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让货运代理企业精确的了解:货主走货航线、走货规模、走货类型。与货运代理企业的自身优势相匹配,利用贸易大数据做到精准营销。